关于表彰2025年3、4月份“月度优秀教师(职工)”的决定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04-30 10:47:18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小 大】 经学校党委会研究,决定授予下列同志“月度优秀教师(职工)”称号:3月份:龙小华、卢泳舟、代龙、刘银丹4月份:张靖、夏赛昭、李东兴、罗文婷希望受到表彰的八位同志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。希望广大教职工以受表彰的优秀教师(职工)为榜样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! 长沙市长郡梅溪湖中学 2025年4月28日 分享到: 【打印正文】